前幾天看到一則新聞
已經懷孕的女生 跟未來婆婆談結婚條件
憤而離去 寧願單親撫養孩子 也不願結婚
男方苦口婆心的勸"你就不能忍讓我媽媽一點嗎??"
未來婆婆開的條件 已經不是忍讓能解決的了
一年只有初二能回娘家一天
賺的錢都要孝親 一個月要四萬
嫁進去就是他家的人了 不能隨便回娘家
一個自己有房有車的現代女性
到底為什麼要用一張結婚證書把自己賣掉呢??
一個一昧只會希望老婆容忍媽媽的媽寶
嫁這種老公要幹甚麼呢???
婚姻的價值 應該是來相愛的人互相扶持鼓勵
一起為孕育、教育下一代而付出
對於雙方的長輩 都盡力的盡可能的做到照顧的責任
不過度的照顧娘家 也不能只顧著婆家
人都是會老的 生老病死 最累最煩的照顧工作
最後還不是都要靠媳婦
有朝一日都會需要人幫忙 何必要把關係弄得這麼僵
但不知道為什麼 台灣依然有妳嫁來我家就是我家財產的觀念
很多人會說 哎呀 你都不知道我娶這媳婦聘金給多少啊?
但你有沒有想過 女方帶過去的嫁妝 有時候可能比你給的多??
農耕時代女人嫁進門 因為要帶孩子不事生產
所以常被認為是嫁進來吃米 當生孩子工具的
但多的是背著孩子一樣幫忙下田工作的 還要洗衣煮飯
我實在不懂女人不事生產在哪?
現今已經是科技時代 女性的社經地位更加不同
但依然有男尊女卑的傳統觀念 我很傻眼
更糟的孩聽過不讓離婚女兒回家的 因為怕丟臉
到底是甚麼樣的文化 可以養出這麼多令人傻眼的傳統
在台灣 結婚是兩家子的事
在紐西蘭 結婚 是兩個人的事
夫妻之間要如何相處 要如何教育孩子
要生孩子 要做月子 要帶孩子 都是你家的事
你已經成年了 結婚後一切都是靠自己
婚禮想怎麼辦 也都是新人自己決定的
有很多人甚至都已經要結婚了 才通知父母結婚對象是誰
訂婚也不需要宴客 送餅
私下求婚 戴上鑽戒就是訂婚了
更有許多人是只想要孩子同居 但不結婚的
這樣的關係 叫做Partner (伴侶)
隨時可以分手 小孩共同撫養
也可以有各自的伴侶 孩子輪流照顧
這種就叫孩子的爹 或孩子的媽
連伴侶都稱不上
沒有所謂的媳婦或女婿的身份
對於雙方家長更是想理就理 不想理就不見面
但同居三年後 可依法對分財產
在台灣 婚禮卻都是長輩辦的
婚後的大小事 也總會有三姑六婆插一手
連孩子取名字、要不要餵母奶、怎麼做月子都有一堆人來煩
好聽一點是幫忙孩子分攤經濟或照顧孫子
難聽一點 就是亞洲孩子很多獨立性都不夠
已經成家立業了 依然仰賴父母鼻息 無法擔當一面
不是說這樣的傳統不好 有些人很享受這樣的生活方式
只是我個人無法接受而已
我的公婆會幫我照顧小孩 除非必要 我不輕易開口
但他們不干涉我如何教育孩子 或為什麼跟老公吵架
我待他們如親生父母 他們也很歡迎我的家人來訪
大家相互幫忙 不是很好嗎?
為什麼要分你家 我家?
我曾經問過我很好的白人朋友
當有人指指點點當面告訴你你應該如何教養孩子的時候
你會如何處置?
他回答 我會直接叫他"FUCK OFF"
但很幸運的 他從沒遇過這麼白目的人
無論是親戚朋友或路人 都不會做這樣的事
我很佩服白人當面直說的勇氣
我覺得這是"禮貌的"亞洲人很難跨過的一條線
但在這裡住久了 我也懂得如何婉轉的"有話直說"了
面對我認為我不應該忍受的事 我會和顏悅色地說出我的不滿
面對無禮的人 我會很客氣的酸回去
面對沒有教養的孩子 我會當面的告誡他
面對大吼大叫 可能不安全的 可疑的人 我直接報警
我發現 當你越是有自信 據理力爭但不情緒化的時候
別人越知道你不是好惹的
台語有句諺語說"軟土深掘" 是真的
我的個性一直都是這樣
在台灣職場 我也是據理力爭
但是我會確認我的立場夠穩 不讓自己吃虧
我很了解我是驚世媳婦的個性
所以從來沒想過我會結婚 或嫁給傳統台灣家庭
各國文化都有各國的好處 台灣也有很多很美的地方
但我想問題在於個性適不適合而已
但無論如何 任何文化或禮俗
都不應該讓獨特對象感到委屈或有壓力
反過來看
假設今天結婚的對象女方比較有錢
是否應該變成男方要事事遷就女方家庭
不能拿錢回家養自己的父母呢 ?
婚姻的基礎不平等的時候 一定會崩盤的
不能對等尊重的婚姻 我會甩頭就走
結婚不是女人必須的宿命
能結婚的對象也不是只有你一個
何必委屈了自己 對方家庭也不開心
婚姻如果是枷鎖
我真的寧願生個孩子 開心的當單親媽媽
也不用聽一堆人批評指教
男人請珍惜願意為你犧牲身體健康生孩子的妻子
雖然我知道你們有時候夾在中間很辛苦
但說真的 有時候婆媳問題就在於你只夾著卻不處理
女人也請懂得多愛自己一點 不用忍氣吞聲
但也不是要你潑婦罵街
最後祝大家都有和平 快樂的生活
喜歡紐澳原裝商品嗎
更多詳情請上"紐西蘭小綿羊代購 。紐澳精選商品社團" 粉絲頁
開團資訊都在小綿羊社團 歡迎加入
也可Email聯繫 2018klnz@gmail.com